企业网存案所需资料:
1.1份(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
2.1份网站认真人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
3.1张认真人的半身彩色照片(.jpg名目);
4.主办单元地址地的具体接洽方法。
假如是小我私家存案,则需提供1份网站认真人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
(一)前期筹备
1、申请者向通信打点部分申领《ICP许可证》。
2、申请者取得《ICP许可证》后,向工商行政打点构造申请增加“互联网信息处事”或“因特网信息处事”的策划范畴。
(二)在线提交申请
1、登录信息财富部的网上事情平台,进入“网站存案”系统中的“存案申请”模块。
2、在《策划性网站存案申请书》的栏目中,填写网站的名称、域名、IP地点、打点认真人、ISP提供商、处事器地址地地点、接洽步伐等相关内容。
3、在线提交《策划性网站存案申请书》。
4、打印《策划性网站存案申请书》。
(三)筹备书面质料
1、加盖网站所有者公章的《策划性网站存案申请书》。
2、加盖网站所有者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别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如网站有配合所有者,应提交全部所有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别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加盖域名所有者或域名打点机构、域名署理机构公章的《域名注册证》复印件,或其他对所提供域名享有权利的证明质料。
4、加盖网站所有者公章的《ICP许可证》复印件及相关核准文件的复印件。
5、对网站所有权有条约约定的,该当提交相应的证明质料。
6、所提交的复印件或下载的质料,均应加盖申请者的公章。
(四)送达
1、将书面质料通过邮寄或对面方法送达至北京市工商行政打点局非凡生意业务监视打点处(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邮政编码:100080)。
以对面方法送达的,包办人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网站所有者先容信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2、书面质料应于完成在线申请措施后30日内提交。过时提交视为未申请。
3、申请者对所提交申请质料的真实、正当、有效性认真。
(五)存案确认
1、确认在线和书面申请质料的内容齐全、切合形式的,受理存案。
2、申请质料存在瑕疵或存案网站名称存在事实或法令斗嘴的,终止存案申请,并将终止原因奉告申请者。
3、切合存案的申请,,自受理申请5个事情日内,对该网站存案的主要内容予以通告,通告期为30日。
4、通告期内任何单元和小我私家如对所通告的策划网站存案申请持有异议,均可向北京市工商行政打点局提出版面异议声明。
5、异议处理。
6、通告期满无异议的,向存案网站发放统一建造的策划性网站存案电子标识。
(六)安装存案电子标识
网站所有者应于15日内将存案电子标识安装在网站首页的右下方,并将其链接到北京市工商行政打点局“策划性网站存案信息”数据库,以供公家查询。